一渣一世界 - 2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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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已经结成了一个厚茧。而这个厚茧正在轻微的颤动着,里面蛊虫已成,就差破茧而出。

    点燃引诱蛊虫尽快破茧的香,打开铁盒盖,没过多久,就看见从里面爬出来一只直径约为0.5cm,色泽为浅豆绿的虫子。

    这虫子跟常见的“疾驰蛊”结构上差不多,但体形更小,颜色也并非通常的白色。

    炼蛊的过程中,确实有极小的蛊虫变异机率。至于变得更强还是更弱,甚至衍生出新的品种来,全看运气。

    蛊虫分五等,白、绿、蓝、紫、金。

    五等之中,按照从弱到强排列,白色蛊最弱最普遍,金色蛊最强最稀有。

    在这五等之上,还有二色、三色、四色,乃至传说中的五色蛊。

    如果按颜色来判断的话,这只蛊虫应该是变得更强?

    最普通基础的蛊虫变异,而且是这样浅的豆绿色,想必强的程度也有限。

    陆维没有怎么在意。

    根据原身的记忆,他知道蛊之一道有多么艰难凶险,也完全没有作过第一次炼蛊,就能炼出什么强大蛊虫的指望。

    像现在这样,已经属于意外的惊喜。

    见蛊虫爬出,陆维举起手臂,他的左腕上戴着一个厚实的银镯,银镯制作十分精美,遍布优美的凹凸纹路,上面有三十个大小不等,可以旋开、用来放置蛊虫的孔洞。

    陆维旋开其中一个闲置的孔洞,引导这只“疾驰蛊”爬进去,然后再旋上盖子。

    这只镯子原身从小就戴着,哪怕是闭上眼睛,只凭镯子上的纹路手感,也知道哪一只蛊虫对应在哪个孔洞里面,根本无需思考就能快速的取出。

    像这种东西寨子里人手一件甚至几件,按照每个人的使用习惯,不一定都是做成镯子的形态,有做成项圈的、有做发簪的,还有做成戒指的。

    它们对于弄蛊的人来说,就是第二生命。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它熟悉到不能再熟悉,能够做到顷刻间辨认取蛊,就连原身这样的半吊子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经过昨夜的成功制蛊,陆维觉得自己可以尝试继续炼制别的蛊虫,于是找出一只竹做的蛊罐,揣进腰间专门放蛊罐的兜里,就出了门。

    这一次他想要炼制的,仍然是白等蛊虫,名为“二牛蛊”,顾名思义,把此蛊种进身体之后,人就会生出相当于两头牛的蛮力来。

    这种蛊在人体内能存活半年左右的时间,几十年前周边的寨子,每到干农活的季节都会来找白彝求这种蛊,比买牛划算的多。

    当然,现在这种蛊因为很多运动员肯出高价求,价格水涨船高,周边的寨子是用不起了。

    炼制这种蛊,需要在水边以竹罐引虫,所以陆维就朝附近的一条小溪方向而去。

    刚到溪边,却看见寨里的一群十几岁半大小子,正围着口铁锅说说笑笑,锅里炸着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远远望见陆维过来,有人朝他挥手招呼:“陆哥,炸蜈蚣,上好的猴儿酒,过来一起吃呀!”

    陆维眼见这样,就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适才跟陆维打招呼的人瘦瘦小小,容貌清秀,正蹲在那里往炸好的蜈蚣刷调料,手脚非常利落,问旁边的人:“要不要辣一点?”

    江元亮的这一世,倒是比他原世界的本来面目要好看许多。

    原身本就和江元亮熟识,江元亮也非常好认,他的名字完全没有改,而且狗腿巴结的神态跟从前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陆维入乡随俗的跟这群半大小子们围坐在一起,用筷子挟起条炸到金黄的肥大蜈蚣,蘸以酱料送入嘴里,酥脆包裹着鲜甜,美味至极。

    再配上一点猴儿酒,霎时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,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舒爽。

    蜈蚣这东西形貌狰狞,普通人见了往往头皮发麻、很难入口,但对苗寨里的人来说,却是无上美味。

    半大小子们正是能吃的时候,这些对他们来说就是个零嘴儿,不耽误日常三顿饭。

    大家的任务并不冲突,陆维本没有打算和江元亮相认,江元亮却凑过来,神神秘秘的低声道:“陆哥,你觉醒了啊?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既然江元亮主动凑过来,陆维也就大方的承认,“怎么看出来的?”

    “上一个世界我也有关注陆哥,不过陆哥一两年就完成任务离开,没来得及跟陆哥有什么交集。”江元亮拍马屁道,“像陆哥这样英明神武、气质独特的大佬,小江我当然是一眼就能认出。”

    陆维不由失笑。

    江元亮这人也知道分寸,确认过陆维觉醒之后,就没有继续再缠着陆维多说、引起旁人注意。

    一百多条蜈蚣很快就在说笑声中,被五六名半大小子分食殆尽,大家还没过瘾,于是挖开不远处做了标记的泥土。

    泥土里面埋着一只死去半月的大公鸡,而公鸡的尸体内外,都爬满了蜈蚣。

    鸡和蜈蚣就是这样的天敌,又相生相克。蜈蚣是最怕鸡的,鸡看见蜈蚣必啄而吞食,但鸡死后埋在土里,又是养殖蜈蚣最好的载体。

    又从公鸡身上取出百来条肥大蜈蚣,在溪水里淘洗干净,丢进锅里油炸。

    蜈蚣是有毒的,但它有毒的蛋白质会在高温下变化,转为无毒。而且蜈蚣毒是进入血液,才能起到对人体最大的破坏作用,通过肠胃吸收的话,其毒性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。

    当然,保险起见还是要将它炸透,才可以放心食用。

    蜈蚣炸到一半,却看见远处来了个中年男人,揪著名瘦到皮包骨的青年,把青年拖在溪边丢下,嘴里骂着晦气,吐了口唾沫,就离开了。

    那青年看上去只得二十岁左右,凌乱的长发遮挡住了上半边脸,只能看见毫无血色的双唇微微翕张,线条单薄优美的下巴,以及秀挺的鼻尖。

    青年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挣扎,身子直挺挺地躺在溪边上,露出来的手脚和颈项青紫淤伤交叠。

    半大小子们见中年男人走了,连东西都顾不得吃,乌泱泱围了过去看躺在溪边的青年。

    “唉呀,死了吗?”有人问。

    苗寨的小子们胆儿肥,马上有人过去探了探青年的脖颈动脉,翻开青年的眼皮,遗憾道:“死啦。”

    “哎,说起这个外来的奴隶有够倒霉,在林子里迷了路,结果被王正平给捡走。”有貌似知道内情的感叹,“王正平是个变态的,专门捡外来人试蛊折磨,听说在他家地下室前后已经整死了四、五个人。整死了还不管埋,就往山林溪边一丢,等着野兽拖走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这个奴隶长得特别好看,所以王正平天天换着花样折磨他,这才不到两年就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咦,为什么长得好看,就要折磨他呀?”有人不解。

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。”讲话的小子显然也是道听途说,搔了搔短发,“大概……大概就是因为王正平长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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