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君来自末世 - 第29章 下本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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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黎青执穿来大齐已经有段时间了, 对大齐也算有所了解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,男人可以纳妾,但他知道的纳妾的男人不多,倒是娶不上妻子的男人有不少——庙前村的光棍, 可不止黎老根。

    连朱前都没纳妾, 李秀才这样有两个妾的, 确实少见。

    “李先生的日子, 怕是不好过……”

    “确实。”朱寻淼想到自己那位先生家里庞大的人口,忍不住唏嘘。

    幸好他爹不纳妾!

    他爹甚至都不想要太多儿子,毕竟他爹想把朱家的财富传承下去, 而不是给一堆人分, 分到最后每个人手上就一点点钱。

    至于他那位先生,现在他先生身体强健还能挣钱, 一家子生活还算可以, 但等他先生年迈, 等他先生的七个孩子分家, 这些人里有出息的还好, 没出息的说不定最后会穷困潦倒。

    两人又聊了聊,黎青执算是知道李秀才是怎么回事了。

    崇城县举人少, 但秀才的数量还可以, 在县城住着的秀才, 就有二十来个。

    李秀才能开学堂,还把学堂开这么大, 是因为他学问不错,有真本事。

    李秀才年轻时, 大家甚至都觉得他能考上举人。

    但他这人家境一般偏还好女色, 也就不能专心科考, 去了两次没考上举人之后,干脆就在家开学堂。

    他有妻有妾儿女一堆,肯定要设法养家。

    李秀才开学堂已经快二十年,他确实来者不拒收了很多学生,却也教出来好几个秀才,因此县城的人都愿意把孩子往他那里送。

    比如朱寻淼,就在七岁时进了李秀才的学堂读书。

    朱前每年给李秀才二十两银子,逢年过节还给节礼,李秀才对教导朱寻淼一事,也就特别上心,会每天找时间给朱寻淼讲解经义,朱寻淼的文章他也会细细看过再指点一番。

    “既如此,我将来若要读书,也可以去李秀才那里。”黎青执道。

    “黎先生还要读书?”朱寻淼有些吃惊,他看过黎青执写的书,里面有诸多道理,让他受益匪浅,他下意识的,就把黎青执当作了一个厉害人物。

    黎青执道:“我有心参加科举,但学问不好,因而想找个学堂读书,抑或者找人指点我一番。”

    “黎先生谦虚了!”朱寻淼道。

    黎青执看朱寻淼的样子,就知道朱寻淼怕是看了他写的书之后,把他想象得过于美好了一些。

    可他说的是真话,他的学问真的不怎么样。

    黎青执也不隐瞒,把原主的学习情况说了一下,又道:“我年少时并未珍惜读书机会,后来家乡遭难一路逃亡,好不容易在庙前村安顿下来,又突遭横祸……之前我连饭都吃不饱,还要感谢朱老爷雇我写书。”

    朱寻淼听完有些失落,但黎青执这般坦诚,他却也不至于生气。

    甚至于他还有些敬佩,黎青执如此境况都想着要读书,他之前却没怎么珍惜读书机会,总想着偷懒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朱寻淼道:“黎先生,你想读书,我可以借书给你,你若有疑问,也能来问我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多谢朱少爷了。”黎青执道谢。

    两人聊得不错,黎青执就提起了姚振富。

    朱寻淼是知道姚振富的:“姚振富从十年前起,每年就多交了银子学经义,也去参加过童生试,但并未考上童生。”

    要学经义,一年要交七两银子,再加上购买笔墨纸砚书本,还有姚振富在县城的其他一些开销……这些年姚艄公在姚振富身上,当真是花了不少钱。

    朱寻淼又道:“之前听说他想找个差事,我还想让他去我名下的铺子,可惜他不愿意。”

    三年前,他名下一个铺子的掌柜因为做假账偷钱被赶走,他就找了中人,让中人给他介绍新的掌柜。

    从中人那里得知他的同窗姚振富找过中人,他就想让姚振富去做,结果姚振富不愿意。

    当然这也不是坏事,后来李秀才的一个儿子去了,李秀才还因此给了他几本注解过的书。

    朱寻淼说着说着,突然意识到自己在黎青执面前说的有点多了。

    不过黎青执一直都真诚地看着他……多说点也没什么?

    朱寻淼还有事,他自己写文章时还不喜欢被人打扰的……跟黎青执聊了一个时辰之后,他就离开了,离开前还道:“黎先生,你大病初愈,可以少写一些,我父亲的书不着急。”

    他迫切地想看下面的内容,但黎青执这么瘦……他总不能压榨黎青执。

    黎青执笑着应了。

    等朱寻淼走了,黎大毛黎二毛立刻过来喊爹。

    他们被金小叶交代过,在黎青执有正事的时候不会去打扰黎青执,但黎青执一空,他们就凑上来了。

    “大毛二毛,爹的小宝贝。”黎青执亲了亲他们,跟他们说了一会儿话,才让他们自己去玩,他要写书了。

    他有给两个孩子带一些玩具,其实也就是漂亮的石头,小木棍什么的,不过两个孩子把石头往上扔再接住,都能玩许久。

    不过这样也很无聊,或许他可以去买一副棋,教他们下五子棋。

    黎青执往砚台里加水,开始磨墨,写接下来的剧情。

    跟朱寻淼说话到底花了不少时间,黎青执这日上午只写了八百字,但他的字……他瞧着比之之前,已经好了许多。

    眼瞅着吃饭的时间到了,黎青执带着两个孩子直奔厨房。

    朱家的管事吃猪肉居多,今天吃的就是红烧肉,约莫两指宽的肉一人一块,此外,还有大头菜油渣汤,以及咸菜煮葫芦。

    就是葫芦娃的那种葫芦,崇城县的百姓几乎都会种。葫芦嫩的时候可以吃,等老了还能做成葫芦瓢或者装酒装水的容器。

    那红烧肉闻着就香,黎青执打算将之带回家给金小叶刘老根吃,晚上那份荤菜,他倒是可以和两个孩子分吃。

    只是黎青执刚坐下,厨子又给他端上来一碗红烧鸡块。

    “这是?”黎青执有些惊讶。

    厨子道:“黎先生,这是少爷吩咐的,说是以后他们的菜分出一些给你补身体。”

    朱寻淼和黎青执聊过之后就去了厨房,让厨子每次给他们做荤菜的时候多做点,分一些给黎青执。

    这鸡肉就是厨子多做之后分出来的。

    朱寻淼真是个好人!

    黎青执把大半的鸡肉装起,这才开始吃饭。

    那红烧肉就是酱油炖的肉,味道一般,但这鸡肉是厨子做给朱家人吃的,放了糖闻着就香。

    金小叶多半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鸡肉。

    “爹,这鸡肉真好吃!”黎大毛黎二毛就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鸡肉,一脸惊喜。

    “好吃就多吃点。”黎青执一边说一边吃,又吃了四碗饭,然后用获得的能量来调整自己的身体,让自己的手臂更加有力。

    同一时间,朱寻淼的两个同窗来到朱家,拜访朱前。

    两人言语间对朱前极为推崇,说了许多夸赞朱前的话,还表示他们会好好读书,定要像朱前一般,做出一番成就来。

    朱前……朱前没怎么听懂他们的话。

    这两人说话文绉绉的,还引用了一些典故,他听的云里雾里。

    幸好黎青执写的书不这样!

    不过即便如此,朱前还是热情地招待了他们。

    但他没将黎青执介绍给这两人。

    朱寻淼得知黎青执想考科举之后,特地叮嘱过朱前,让朱前不要跟人说黎青执的事情。

    黎青执帮他父亲写书的事情就算被人知道了,也不会影响黎青执参加科举,但若是有人以此攻讦黎青执,说黎青执写文章谄媚商人……这到底不是什么好事。

    朱前跟朱寻淼的同窗聊天总觉得不自在,也就没有多聊。

    得知徐启飞已经将他这书前面的内容誊抄了一遍……吃过饭,朱前就带着那誊抄好的书,去见了自己的一个好友。

    朱前有钱之后,希望所有人都知道他有钱,因而喜欢穿华服,喜欢佩戴昂贵的饰品。

    他从不吝啬于展露自身的财力。

    这让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,觉得他满身铜臭味。

    但在崇城县,还是有跟他志同道合的人的!

    他的好友丁喜,就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丁喜的父亲是个行脚商,带着货物到处做生意的那种。

    他娶了丁喜的母亲,生了孩子,却又在外面有了相好的女人,对丁喜母子也就非常不好,一年给不了几两银子。

    普通农民家里有地,一年若能有几两银子的外快,可以过得很好,但住在城里的人要买米买菜买柴火,再加上其他开销……那么点银子根本不够花。

    丁喜的母亲只能靠帮人织布挣钱。

    在崇城县,有些有钱的人,会买几台织布机放在家里,请人来家中织布,丁母做的就是这个。

    然而即便丁母能挣钱,丁家的日子依然艰难,一开始是因为丁母送了丁喜去学堂,后来么……

    丁母病了,偏丁喜还长得格外壮实,格外能吃。

    为了填饱肚子,年仅十四但个头已经跟成人一样的丁喜开始在码头扛货挣钱,又因为他长得壮实,被人挑走当了镖师。

    有一回他救了一个商人,得了一笔感谢费,就用那钱当本钱成立了一个镖行,还顺便做点生意。

    二十年过去,丁喜如今的身家比不上朱前,但也极为有钱,手下镖行里还有很多膘肥体壮的镖师。

    见到朱前,比朱前高了一个头的丁喜几步上前就拍了一下朱前的肩膀:“老朱,你怎么有空来找我?”

    朱前要不是肉厚,肯定会被拍疼,他皱眉道:“老丁,你别老动手动脚,你自己的手劲你不知道?”

    “我根本没用力,是你这身子太弱了!”丁喜摸了一把自己留长的胡子。

    他最崇拜关云长,留了同款的胡子,还打理得非常精心,修剪得整整齐齐。

    朱前懒得跟丁喜掰扯,说起正事来:“我来找你,是想给你看一本书。”

    “给我看书?你不知道我一看书就头疼?”丁喜皱眉。

    “这书不会,你看看就知道了。”朱前将自己的自传拿出来给丁喜看。

    丁喜轻嗤了一声,这世上还有他看了不头疼的书?这不可能!

    他之前也想过要看话本,但那话本上来就是一段诗,他都看不懂。

    不过到底是朱前给的,他还是接了过来。

    朱前道:“这是写我的书!”

    丁喜虽是朱前好友,但对朱前从前的事情,知道的并不多。

    朱前喜欢在家人面前念叨,但在朋友面前,却不会多说。

    听说这是朱前的自传,丁喜倒是认真看了起来,然后……他不知不觉看完了。

    看完之后,丁喜问:“后面呢?”

    “后面还没写好。”朱前道。

    “没写好没关系,你给我讲讲!”丁喜有些急切,他没想到他的好友朱前,竟然是一个这么厉害,这么有想法的人!

    朱前拒绝了:“我讲出来的跟写出来的不一样。”他讲的时候平平无奇的东西,写出来就完全不一样了!

    比如他遇到危险后来逃了,他讲出来就那么几句,回忆的时候还很后怕,但黎青执帮他一写,就显得他英明神武起来。

    现在他自己都想看后面的!

    丁喜:“……”

    朱前这时候,又微微一笑:“老丁,你想不想要一本写你的书?”

    丁喜当然想要!

    于是这天下午,黎青执还没写几个字,朱前和丁喜就一起来了。

    之前黎青执就想着在写完朱前的书之后,要设法另外找个活儿干,不曾想一眨眼,朱前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工作。

    黎青执确实打算参加科举,但短时间里,他肯定没办法参加。

    他的身体还没养好,他的学问也不够。

    现在有机会多赚一些钱,当然再好不过。

    黎青执答应下来。

    丁喜见黎青执答应极为高兴,伸出手想要拍黎青执的肩膀。

    但看到黎青执竹竿一样的身材……他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僵住,默默地收了回来。

    他真的怕自己一巴掌下去,把黎青执给拍散架了。

    “黎先生,你给我写书的时候,可一定要把我写得英武一些!”丁喜道。

    “丁老爷放心,我一定按照你的要求来写。”黎青执觉得自己写的就是定制文,既如此,对方的要求他一定满足。

    丁喜很是高兴:“那我就等着了!黎先生,我请你吃饭吧!”

    黎青执欣然同意。

    丁喜请黎青执在朱家附近的一家酒楼吃饭,他一口气点了八道菜,里面六道都是荤菜:“黎先生,你太瘦了,应该多吃点。”

    黎青执只能道:“我吃的不少。”

    丁喜压根就不相信,黎青执只能无奈地笑笑,又羡慕地看了一眼丁喜。

    丁喜四十来岁的样子,满身肌肉,大腿比他的腰还粗……这是现代男人最喜欢的身材!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说是现代男人最喜欢的身材……这个时代大部分人并不喜欢这样的身材。

    黎青执上辈子,一直想要丁喜这样的身材,他有异能,他的异能可以用来调整他自己的身体,按理他是可以拥有肌肉的。

    但末世没有足够的食物。

   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在他不能摄入足够食物的情况下,他压根就长不出肌肉!

    末世时的他,其实跟现在一样瘦,死前甚至比现在还要瘦。

    不过将来,他应该能拥有丁喜的身材。

    朱家的伙食已经非常好了,但是跟酒楼还是不能比。

    酒楼端上来的第一道菜,就让黎青执惊住了。

    这道菜的原料他吃过,就是常见的鲦鱼,但这是油炸的!

    鲦鱼又细又长,腌制油炸之后变得很脆,所有的骨头全都能嚼碎了吃下肚……黎青执给两个孩子夹了一人一条,自己尝了一条之后,就被这味道惊艳了。

    油炸食品,就是让人没有抵抗力!

    古代调味料没有现代那么多,但菜肴的做法非常复杂。

    比如这家酒楼的招牌菜,就是将鸡整个放入油锅里炸,再捞出放进特制的卤料里煮……这样做出来的鸡非常入味,那鸡皮吃起来更是一绝。

    “黎先生,你多吃点。”丁喜一开始一直在劝黎青执多吃,但劝着劝着,他就不说话了,甚至还道:“黎先生,你注意身体……”

    黎青执吃的实在有点多,丁喜都被吓到了。

    朱前也有点担心——黎青执这胃口,都赶上丁喜了!

    他们点了不少菜,但黎青执并不只吃菜,就这么一会儿工夫,他已经让小二给他盛了六碗饭。

    嗯,这酒楼的碗比朱家的碗要小很多,两碗才抵得上朱家一碗。

    黎青执见状笑了笑:“我胃口有点大……”说完,他又让店小二给他盛了一碗饭。

    丁喜:“……”他出了名的胃口大,以前他出门吃太多,还曾被人嘲笑,说他像是饿死鬼投胎。

    可现在……黎青执吃的不比他少!

    这么瘦的人,到底是怎么吃下去那么多的?

    黎青执要是吃坏身体,还能给他写书吗?还能继续写朱前那本书吗?

    他现在特别想知道朱前那本书的后续!

    丁喜正纠结,就见黎青执停下不动了。

    黎青执总算不吃了,丁喜松了一口气,结果没一会儿,黎青执就又吃起来。

    丁喜:“……”

    黎青执停了一会儿没急着吃,是因为他看到了姚振富。

    他和朱前丁喜,是在酒楼二楼窗边吃饭。

    他从窗口看下去,无意中看到姚振富从酒楼对面那条小巷的一扇门里出来,还在那门口跟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依依不舍。

    甚至依依不舍一段时间之后,姚振富又跟这女人进屋了。

    两人瞧着极为亲密……姚振富今天不用上学还来县城,是为了跟相好的幽会?

    之前黎青执只觉得姚振富这人气量有点小,不会体谅父母。

    前者算不得什么,至于后者……姚振富会那样,也是姚艄公惯的。

    之前他特地给姚艄公提建议,让他带姚振富去种地,结果姚艄公上来就是一句:“我家振富是读书人,怎么能种地呢?”

    姚艄公都这样说了,他当然不会再不识好歹说什么。

    结果现在……姚振富竟然在县城有了相好?

    黎青执知道金小叶跟金茉莉关系一般,但两人到底是堂姐妹,并未完全断了来往,他琢磨着等回去之后,要跟金小叶说一声。

    把事情记在心里,黎青执又要了一碗饭。

    丁喜:“……”黎青执再吃下去,该吐了!

    黎青执并没有吐。

    他吃完之后神色如常,看到桌上有剩下的菜,还问:“丁老爷,这些菜我可否带回家去?”

    丁喜和朱前为了面子,出门吃饭必然要点好些菜,最后吃不完就剩着。

    甚至对他们来说,请客吃饭桌上的菜要是全被吃了,那是极为丢脸的事情。

    至于将吃不完的菜带回家,那也太丢人了!

    现在……黎青执要把剩菜带走?

    他们都愣了愣,愣过之后,却想到了他们的从前。

    早先他们生活不好的时候,吃不完的饭菜必然也是要带走的。

    还有他们刚做生意的时候,手上没什么钱,但又不得不请客吃饭,点了很多菜吃不完为了面子又不能打包,回家之后心疼得不行……

    丁喜道:“当然可以。”

    黎青执道谢:“多谢丁老爷。”然后黎青执就叫来店小二,让他拿些油纸,把桌上的荤菜打包。

    他吃了八碗饭,但菜吃的不多,还剩不少。

    这并不是他一开始就计划着要打包,纯粹是怕自己吃太多别人没得吃,还有就是他知道这时候的人的习惯,若是他把菜吃光了,丁喜必然会再点别的菜。

    打包了剩菜之后,黎青执手上的篮子就装得满满当当了,还有点重。

    这会儿时间已经不早了,刚才他还看到姚振富匆匆离开……黎青执拎着篮子去找姚艄公。

    黎青执到的时候,姚振富已经先一步到了,正在不停喘气。

    瞧见他,姚振富轻哼了一声:“你又来晚了!”

    黎青执道:“抱歉……姚艄公,今日朱家有鸡肉吃,我没动筷子装了回来,你拿回去当个菜吧。”

    姚艄公馋肉,但又不好意思拿:“那多不好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今日朱老爷还给了我一些别的菜。”黎青执指了指那几个油纸包。

    见黎青执这么说,姚艄公没有拒绝,姚振富却道:“爹,你怎么什么破烂都要!”

    姚艄公无比尴尬,而这时,金小树的声音传来:“你不要那正好,姐夫,你把鸡肉给我吧!”

    黎青执抬头,就见金小叶和金小树摇着一艘船,从前面拐弯处出来。

    两人摇的船看起来有点旧了,金小树站在船头,盯着黎青执的手上的篮子咽口水:“姐夫,剩菜我也不嫌弃,更不要说还是没动过筷子的!你给我吃吧!”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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