沉醉你的夜晚 - 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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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却是一个很活泼的人,温柔又活泼。一开始也是林泽主动追求的他。他对林泽是什么样的感觉呢?郑明西其实挺喜欢林泽的,但不知怎样说,总好像差了点什么。两个人在一起好像白米饭,每天都吃,但是你问郑明西最喜欢吃什么他还是会不假思索地说糖醋里脊。

    相处了快一年后,林泽提了分手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你并没有很爱我。”

    但也是喜欢过的吧。

    “你好像只是想要有个人陪。其实一开始我也清楚,只是好像直到现在还没有打动你,我累了。”

    林泽一直在努力打动他吗?对维持这段关系作出贡献的,的确是林泽没有错。可是刻意地打动一个人,怎么能算打动呢?叫讨好也不太准确。两个人在恋爱里一方需要讨好另一方,这怎么能叫爱情呢?爱情难道不是两个人自然而然、不由自主地陷进去的吗?

    “你高兴还是不高兴,总是不表现出来。”

    沸腾感还是应该放在心里,不是吗?

    “你以前喜欢过别人吗?喜欢过就应该知道这种感觉吧。”

    不知为何郑明西想到那个男生。

    “和你牵手的时候,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好像在比较。比较和别人牵手的感觉吗?和以前的恋人?”

    是吗?因为和林泽牵手的感觉和那个男生的感觉是不一样的。这种感觉算喜欢吗?其实答案很清楚吧。

    郑明西还是会惊讶于林泽的敏锐。和林泽分手以后他仔细地思考,审视自己,甚至看了很多讲述爱情的书籍电影。在一本书里这样说:“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要遇见的人,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无涯的荒野……”

    由于流传度过广显得俗气的一句话。

    郑明西却觉得他是理解这句话的,也被这句话所触动。

    真的有人会因为一个短暂的交汇多年难忘吗?

    外貌是主要原因吧,不得不承认那是一张英俊到难忘的脸,但也不仅是因为如此。

    那个人给他一种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感觉,好像不是人间的人。讲起来有些夸张,但他的确把那个人放在了一个相对浪漫的位置,他难得的罗曼蒂克。

    郑明西没有很刻意地去想念那个人,因为知道遇见了就应该感恩,让他知道世界上真的存在那样的人。他只是在很多个瞬间想起那个人,和初恋男友的牵手,看到壮丽的风景,这种瞬间让他想起那个人,遗憾自己不是和那个人一起。

    但日子总要过下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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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平凡而简单的日子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,郑明西也一个多月没有去过公园,他打算以后都不去了,已经要拆了没必要。

    下班已经快七点,回到家已经饥肠辘辘。郑明西走到厨房,烧一锅水煮面条,等水开的时候他准备面的拌料。切碎的葱末蒜末,两勺辣椒面,泼上滚油。加上醋,蚝油,老干妈,芝麻酱,两勺雪碧,和过过冷水的面条拌起来,切一点黄瓜丝,烫点豆芽。这个方子曾经被沈朗评价为“眉毛都要香掉了”,怒吃三大碗。

    郑明西擦了擦手,把面端到外面的餐桌上,在平板上找出上次看的英剧接着看,最近太忙了一直没空看完。

    面还没有吃完,郑明西就收到了一条消息。

    是沈朗发过来的:哥,今天帮我值一天班儿呗。

    郑明西回他:你又忘记你今天有班儿啦?

    沈朗发了一个表情包,说,哈哈值班表看串行啦,刚刚吃饭没架住他们劝,喝了不少。

    郑明西回复一个打他的小人,说好吧,老规矩,二百块。

    沈朗马上回复了一个OK的表情。

    原来在B市实习的时候经常连轴转好几天,帮忙值个夜班实在是小事。既然一会儿还要回医院,那动作就要快一点了。郑明西淋了一身雨,还得洗一个澡。衣服就不洗了吧,等第二天下班了再洗。

    好在今天夜班不是特别忙碌。

    早上起来郑明西艰难地爬起来,在医院附近的早点摊随便买了几个包子,坐在位置上囫囵吃了。

    之前没有买过这家店的包子,而且常吃的梅菜肉馅已经卖完了,菜包只剩下香菇青菜。郑明西不喜欢香菇,有着很重的气味。他想喝口水冲冲嘴里的味道,却发现早上走得太急,自己喝水的杯子没有带。

    找了一圈办公室的纸杯也用完了,只能在水池里漱了漱口,但香菇的味道还是在喉咙打转。微微有一点恶心。

    出厕所门的时候保洁的林姨拎着水桶和拖把正要进来,郑明西迎面对上了架在桶上的拖把,淋淋漓漓沾了一身水。一下两边都连忙道歉,郑明西只能安慰自己幸亏那个拖把不是拖厕所的是拖走廊的。

    尽管夏天弄湿的衣服干得很快,可是他的白大褂上还是沾上了灰色的一片。

    糟糕的一天,郑明西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他皮肤很白,黑眼圈更加明显。昨天的睡眠不足让他眼睛里有些红血丝,头发有点乱。湿答答有一块污渍的白大褂。喉咙里讨厌的香菇味道挥之不去。

    这个样子他要保持到下午下班。操。

    今天在急诊外科帮忙,看了几个人,跑来跑去忙了一大圈发现自己的笔不知道被谁拿走了,这个月丢了不下十支了!郑明西更窝气了。

    所以小吴医生问他怎么分组的时候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,今天我不去手术室,随便你们怎么分,两天我就睡了几个小时,昨儿在心电图室拉图拉了一身汗。

    小吴连忙跟上他说,那刚刚有个骨折的,划给你好了,手术我和黄主任做去。

    郑明西扭头问,闭合性的?

    吴静被着急忙慌的护士李姐叫走了。

    行吧,希望是闭合性的,不然中午饭又没时间吃了。郑明西又找出一支笔,在纸上划了几下,看到能写就告诉护士台的小汪让她叫那个骨折的病人进来。

    先进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小伙,估计二十出头,小心翼翼地扶着在他后面的另一个人。那个人一抬头,郑明西就愣住了。

    是那个男生。

    准确来讲应该叫那个男人了,因为已经过去了快十年了。岁月隐秘地改变着一个人的外貌,与记忆产生偏差。郑明西很多高中大学同学的变化非常大,大部分是胖了。但郑明西一眼就认出了他。

    那个人并没有发胖,相反好像比记忆里要壮了。时间都是偏爱他的,没有让他变丑变胖,只是被赋予了更加坚硬的曲线,从一个少年成长为男人了。

    “赵沅吗?怎么弄伤的啊?”郑明西觉得自己声音有点抖,想努力压下去。

    原来他叫赵沅,这么久以后他才知道。

    “对,是我。工地上踩到管子滑了一跤,然后胳膊磕在台阶边上了,嘿嘿。”赵沅用没受伤的手挠了挠头。

    和他一起进来那个小男生把写好的病历递给郑明西。

    郑明西把病历放在一边,说:“你把胳膊放在桌子上,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赵沅的皮肤带有小麦的光泽,胳膊上还沾了点灰,想必是摔疼了不敢擦怕碰着了。“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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